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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期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开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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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28 更新时间:2021年02月20日11:28:12 【打印此页】 【关闭】

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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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琼府〔2012〕64号),为了进一步推行国家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持证上岗率。海南省兴欣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将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举办第一期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从事或者即将从事消防控制室操作的人员,具体:
(1)消防安全检查人员;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
(4)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5)其它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培训时间


中级:2021年3月15日正式开班,在校连续上课至3月17日,共培训3天。

初级:2021年3月18日正式开班,在校连续上课至3月20日,共培训3天。

实操考前再培训3天(实操具体时间由省消防鉴定站安排考试后再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999号8号楼3层

授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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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申报条件: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需要 6 年社保及单位证明)。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报名资料(开班当天由老师统一收集):

(1)8 张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含电子档);

(2)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 1 份;

(3)身份证彩色复印件3 份。

  • 如报中级,以下资料三选一提交:

(1)没有初级证书准备 6 年社保明细及 6 年消防工作证明(模板与学校领取);

(2)有初级证书并领取满 4 年的,准备 4 年社保明细及 4 年消防工作证明(模板与学校领取);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培训形式与要求


  • 走读形式,交通食宿自理,学员报到后如未交费必须在当天交齐培训费用,并不得中途退学或换人,所交培训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 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自觉遵守培训处相关制度和规定。对违反制度和规定者,视情节予以推迟考试时间或取消考试资格;

  • 安排培训的学员年龄不得超过 55岁,男女不限,且必须具备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含高中),同时有毕业证件。

培训费用


640 (1).png*一经缴费,概不退款。

报名方式


  • 微信关注公众号“兴欣消防”进行报名
  • 电话/微信报名:杨老师  15920524741

                                龙老师  15626187881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更多培训内容请联系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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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咨询:15626187881(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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