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1.灭火相应急疏散预案制定
(1)预案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预案制定要求
1)开展单位基本情况调研,掌握与火灾扑救相关的环境、道路、水源等情况以及所涉及的生产设施设备、 生产工艺流程等,详细分析火灾重点部位、火灾特点以及发生火灾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绘制单位总平 面图、建筑平面图、重点部位图等相关图样。
2)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分别以单位要害部位起火、重点部位起火等假设火灾情况,部署灭火力量,确定 火灾扑救程序和方法,确定任务分工和人员责任。
3)确定火灾扑救组织机构,明确报警和火灾初起处置程序,根据假设火情绘制火情态势图、灭火力量部署图。
4)明确安全防护和通信联络方式及要求,确保单位上下级应急通信畅通;安全防护应重点明确不同区域的 最低防护等级、防护手段等,标注应急物资存储位置和种类。
5)根据单位重点部位、人员分布以及安全疏散、避难设施等情况,确定安全疏散路径,绘制安全疏散路线图。
2.灭火相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1)预案演练频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2)预案演练要求
1)根据安全疏散预案,设定演练形式和范围,确定演练时间、参演人员和方式,做好演练准备。
2)编制演练文案,明确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安全保障、实施程序和评估方案,确保演练安全有序。
3)演练期间应加强过程控制,根据预案合理传递控制信息,参演人员应根据相关信息采取相应行动,演练 导调人员应做好全过程记录,为后期评估和总结做好准备。
4)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修订、完善安全疏散预案。
1.发布火警
2.应急响应
3.引导疏散
1.微型消防站建立原则
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 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 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 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2.站(房)器材配置
(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 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 材存放点。
(4)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3.值守联动要求
(1)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 24 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 分钟到场” 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3)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