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1.制定目的与颁布实施日期 为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该标准于2013年9月6日颁布,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2.适用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生产和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3.主要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共12章、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 1.制定目的与颁布实施日期 为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该标准于2007年10月23日颁布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2.适用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储存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3.主要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共6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的验收、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该标准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前准备和使用及维护提出了明确要求,消防设施操作员必须熟练掌握、认真落实。